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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对国家社科基金2002-2003年立项的逾期未完成项目清理情况的通报》的通知

2012-04-05 00:00:00   来源:   

 

关于转发《关于对国家社科基金2002-2003年立项的逾期未完成项目清理情况的通报》的通知
 
省委党校、省社科院科研处,各大专院校科研处:
日前,全国社科规划办发布了《关于对国家社科基金2002-2003年立项的逾期未完成项目清理情况的通报》,对90个项目做出了终止研究和撤销的处理决定。
通报的90个项目中,我省有5项。根据《通报》精神,被终止项目的预留款不再拨付,已拨经费的剩余部分将予以追回。被终止的项目负责人两年内不得申报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被撤项的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请有关单位科研管理部门高度重视,及时传达《通报》精神,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对本单位在研项目的管理。1、近期要重点督促2006-2007年立项但至今仍未结项的项目组抓紧时间完成研究工作,尽快提交结项。2、要强化中期检查的措施,及时发现研究中存在的问题,重点检查项目研究是否按照申请时提出的目标、任务执行,是否按研究计划推进工作。3、督促项目负责人在研究工作完成后要反复修改完善,争取一次性通过验收。
 
 
 
云南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12年3月31日
 
 
 
关于对国家社科基金2002-2003年立项的逾期未完成项目清理情况的通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社科规划办,中央党校科研部、教育部社科司、中国社会科学院科研局,全军社科规划办:
近期,我们对国家社科基金2002-2003年立项的逾期未完成项目进行了清理。经研究,82个项目因不能继续研究或违反我办先鉴定后出版的规定被终止,8个项目因不能继续研究且没有阶段性成果被撤销。上述90个项目的预留款不再拨付,已拨经费的剩余部分予以追回。被终止和撤销项目的负责人,分别在两年和三年内不得申报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今后,我办将进一步加强在研项目管理,加大不良学风处理力度,把各地区(部门)项目被清理情况作为限额申报的重要参考因素。继前一段时间通知清理2004-2005年立项的逾期未完成项目之后,今年下半年开始清理2006-2007年立项的逾期未完成项目,并及时在我办网站公布结果。各管理单位要加强本地区(部门)国家社科基金在研项目督促检查,引导项目承担者发扬优良学风,认真对待课题研究,按期拿出高质量成果,并向上述被清理项目负责人及所在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12年3月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