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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对国家社科基金部分逾期未完成项目予以终止的通报》的通知

2012-07-24 00:00:00   来源:   

 

关于转发《关于对国家社科基金部分逾期未完成项目予以终止的通报》的通知
 
省委党校、省社科院科研处,各大专院校科研处:
日前,全国社科规划办发布了《关于对国家社科基金部分逾期未完成项目予以终止的通报》,对245个因长期拖延、多次催促仍未申请结项或未提交修改稿的项目作终止处理。
在终止的项目中,我省有15项。根据《通报》精神,被终止项目的预留款不再拨付,项目负责人在2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
请各有关单位科研管理部门高度重视,及时传达《通报》精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本单位在研项目的管理,引导项目组认真对待研究工作,按期拿出高质量成果。当前要重点抓好以下两项工作:
1、督促2006—2007年立项但至今仍未结项的项目组尽快完成研究工作,于8月底前申请结项。
2、督促暂缓结项的项目组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修改稿或申请二次鉴定。
  
 
      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12年7月24日
 
 
关于对国家社科基金部分逾期未完成项目予以终止的通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社科规划办,中央党校科研部、教育部社科司、中国社会科学院科研局,全军社科规划办:
近期,我办对国家社科基金2004-2005年立项未完成项目,以及暂缓结项修改时间较长的项目进行了清理。经研究, 245个项目因长期拖延、多次催促而没有申请结项或未提交修改稿,作终止处理,预留款不再拨付。被终止项目负责人2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
请各管理单位加强本地区(部门)国家社科基金在研项目督促检查,引导项目承担者发扬优良学风,认真对待课题研究,按期拿出高质量成果,并向上述被清理项目负责人及所在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12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