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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做好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和西部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13-03-13 15:48:55   来源:   

关于转发《关于做好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和西部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省委党校、省社科院科研处,各大专院校科研处,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工作,提高项目按时结项率,全国社科规划办下发了《关于做好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和西部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做好2007年立项的逾期未完成项目和暂缓结项时间超过一年的项目的清理工作,督促有关项目负责人尽快完成研究工作和修改工作。

    二、各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引导项目负责人发挥优良学风,推出高质量的研究成果,提高项目结项的一次通过率和优良率。

    三、2007年立项的逾期未完成项目报送我办组织结项鉴定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8月1日,逾期不再受理;对尚未完成的项目,须在2013年10月15日前报送《国家社科基金逾期未完成项目清理表》。暂缓结项项目材料报送时间根据全国社科规划办发文时间确定。

 

 

 

                          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13年3月12日

 

 

 

 

关于做好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和

西部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社科规划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社科规划办,中央党校科研部、教育部社科司、中国社会科学院科研局,全军社科规划办:

    为加强国家社科基金在研项目管理,推动项目承担者按期高质量完成课题研究,近年来,我办不断加大项目清理力度,取得了明显效果。今年我办清理的重点是2007年立项的逾期未完成项目,请各管理单位及时通知到相关项目负责人及所在单位,并在今年10月底前将鉴定完毕的被清理项目结项材料报送至我办成果处;对尚未完成的项目,须在10月底前报送《国家社科基金逾期未完成项目清理表》。届时未提交结项材料或清理表的将作撤项处理,无正当理由长期拖延或者申请结项成果达不到结项标准的作终止处理。此外,暂缓结项项目修改时间超过1年或者修改后成果质量没有明显提高的,也作终止处理。

    请各管理单位加强本地区(部门)国家社科基金在研项目特别是清理项目督促检查,引导项目承担者发扬优良学风,认真对待课题研究,按期拿出高质量成果。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13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