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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清理和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2014-10-24 10:04:36   来源:   

 关于开展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清理和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省委党校、省社科院科研处,各高等院校科研(技)处,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我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准确掌握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进展情况,根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全国社科规划办相关要求,定于近期开展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清理和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检查范围

  1.对2009年至2013年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包括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西部项目和其他项目)进行集中清理。

  2.对2013年度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包括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西部项目和其他项目)进行中期检查。

  二、清理检查内容

  1. 各有关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对2002年以来历年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进行梳理,摸清本单位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底数,切实掌握本单位所有立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研究进展情况;重点对2009年至2013年本单位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进行清理,督促逾期未结项项目按期高质量结项。

  2. 2013年度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青年项目和西部项目中期检查表》(登录全国社科规划办网站下载2014年1月修订版),要重点填写清楚项目研究进展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的要特别予以注明。填写完成后,按时交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盖章后,由科研管理部门统一汇总后报送至我办。

  3.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根据本单位清理和中期检查总体情况,撰写一篇有详实情况、有问题分析、有改进措施和工作建议的清理检查报告。主要内容包括:(1)2002年以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立项、结项情况;(2)在研项目进展情况;阶段性成果;(3)作项目终止研究或撤项处理情况;(4)存在的主要问题;(5)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建议等。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和安排部署,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落实此项工作安排,确保各项统计数据准确无误。通过清理检查,切实起到督促改进工作的作用,确保此次清理和中期检查按要求完成。

  2.报送我办的材料包括:(1)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清理和中期检查报告纸质文本1份;(2)2013年立项项目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青年项目和西部项目中期检查表》纸质文本各1份;(3)上述材料电子版发至省社科规划办指定邮箱。

  3.各有关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务必于2014年11月20日前将汇总的清理检查材料报送我办。

  联系人:杨君凤

  联系电话:0871-63992038、63992039

  地址:昆明市广福路8号省委宣传部社科规划办

  邮    编:650228   

  电子邮箱:ynskghb@126.com

 

  

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1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