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基地正文

关于开展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检查评估工作的通知

2016-04-28 18:26:25   来源:   

关于开展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检查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各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

  为加强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以下简称研究基地)建设管理,根据《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评估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评估办法)、《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评估指标体系》(以下简称指标体系)的有关规定,省社科规划办近期将集中对各研究基地进行一次检查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评估目标

  检查评估是加强研究基地建设和管理的重要机制,目的是通过考评检查,全面掌握研究基地建设和管理情况,总结工作经验,分析查找问题,提出整改措施,督促科研管理部门和研究基地按照目标任务要求,全面加强建设管理,更好地发挥研究基地在规范学术研究、产出创新成果、推进学术交流、培养创新团队、带动学科建设、促进成果转化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检查评估原则

  检查评估坚持客观公正、标准公开、程序透明、以评促建的原则,通过基地自评和专家组评审相结合、定量评估与定性评估相合、书面评估与答辩评估相结合,面上评估与抽查复评相结合等方式进行。

  三、检查评估内容

  检查评估内容重点是研究基地成立以来,尤其是近2年来独立开展或与其他单位联合开展的工作和绩效。

  1.研究基地落实建设目标任务的情况,特别是出成果、出人才、成果转化、机制创新等情况。

  2.依托主管单位和承建单位,在科研管理、硬件设施、经费投入、人才队伍等方面各项措施落实情况。主管单位和承建单位开展的与基地建设无关的工作及成果不纳入检查评估内容。

  3.研究基地负责人、首席专家召集人的管理工作绩效。

  4.研究基地开展其他重要工作情况。

  各研究基地对上述所有检查评估内容要客观如实反映,尽可能加以细化量化,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作为支撑材料。

  四、检查评估办法

  成立研究基地检查评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此次检查评估工作,具体按以下步骤进行:

  1.各研究基地自查自评,填写《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评估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对照指标体系自评量化打分。

  2.省社科规划办组织相关专家组成考评组,对各研究基地报送材料进行会议评审。适时召开答辩评审会,听取汇报,现场提问,由专家组成员依照评估办法规定和相关指标,参考研究基地自评分,对研究基地进行综合评分,做出定性评价,给出考评等级。专家组成员参与检查评估工作实行回避原则,不参与所在单位研究基地的检查评估打分。

  3.根据专家组打分情况,由我办组织专家组成员重点对认定为优秀和不合格的研究基地进行抽查复查。

  4.由基地检查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对专家组检查评估打分进行复核,将评估等级为优秀的研究基地名单公示,确定各研究基地的检查评估等级后报省委宣传部批准,公布检查评估结果。

  五、检查评估等级

  对各基地的检查评估,根据指标体系进行量化打分。评价指标分为基地自评指标(350分)、竞优评估指标(100分)、标志性成果指标(200分)3项,各项指标总分总和为650分。研究基地对照以上3项指标,打出自评分数,作为专家组评分参考。每位专家组成员打分,累计后的平均分为研究基地的综合得分。评估结果分为4个等次,其中平均分585分以上为优秀,488~584分为良好,390~487分为合格,389分以下为不合格。

  六、检查评估时间

  此次研究基地检查评估时间为2016年4月28日至5月30日。被评估研究基地要填写报告书(可在云南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网下载),加单位盖章后,将纸质版5份、相关证明材料5套和电子版1份,于5月16日(星期一)前报省社科规划办。逾期未报送相关材料的研究基地,视为自动放弃检查评估,将按不合格等级处理。

  七、检查评估结果

  检查评估结果报批后,由省社科规划办印发通知,同时在云南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网上公布。暂定对检查评估等级为优秀的研究基地拨付年度建设资助经费,并在基地课题评审立项上给予倾斜;对检查考评等级为良好、合格的研究基地,建议加强建设管理,朝着优秀的方向努力;对检查考评等级不合格的研究基地,要求作为期1年的整改,整改后检查评估仍不合格的,取消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资格,空缺由其它社科研究基地申报和评审后替补。

  八、其他有关要求

  各社科管理部门和研究基地负责人、首席专家召集人要高度重视这次检查评估工作,按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评,按时报送相关材料,积极配合完成好这次检查评估工作。在检查评估过程中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既充分肯定成绩,也正视存在问题和不足,通过检查评估找准定位,找出差距,进一步加强基地建设管理。检查评估过程中凡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通报,对违规的研究基地作撤销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资格处理。

  联系人:杨君凤

  电  话:(0871)63992038 63992039

  邮  箱:ynskghb@126.com

  通讯地址:昆明市广福路8号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社科规划办

 

     附:1.《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评估报告书

      2.《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评估指标体系            

         3.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名单

 

      

 

 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16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