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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兵:创建云南特色美丽村镇的对策建议

2017-02-04 13:25:18   来源:   

创建云南特色美丽村镇的对策建议

 

  云南农业大学周兵副教授在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云南少数民族民居生态建筑文化研究”的阶段性成果中提出,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和各方面大力推动下,近年来云南省美丽村镇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创建云南特色美丽村镇,必须突出地域特色,体现民族性、差异性、多元化和个性美,才能凸显云南特色。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缺乏相应的配套和保障机制

  由于缺乏较为稳定的财政保障机制、完善的投入机制、村镇民居建设服务机制和民族建筑文化传承机制,村镇建筑在外观设计、结构布局、建造质量、建筑材料上大多没有统一要求和标准,不仅导致房屋结构功能不完善、建造质量差、安全保障系数低、防漏防潮能力较差、房屋使用寿命较短、能源浪费大等缺陷,而且村镇建设时较少考虑当地的景观风貌、建筑风格、地域文化特色和民族风情,使部分村镇民居建筑造型、色彩、装饰单一,没有很好体现出创建云南特色美丽村镇应有的民族性、差异性、多元化和个性美。

  (二)房屋质量较差,村镇基础设施薄弱

  云南部分地区村镇的道路、给排水、通信等基础设施配套性、共享性低,房屋质量和人居环境差。主要表现在:一是村级集体经济薄弱,影响农村公共事业发展,部分村镇成了“空壳村”;二是部分村民收入水平较低、收入渠道单一。大多数农民仍以农业收入为主,家庭纯收入少且不稳定。当前边远地区农村建一所新式住房造价大约10万元左右,需耗费一个农民家庭多年积蓄。因此,在无政府补贴、贷款优惠等情况下,如仅靠农民自身投入,必然会降低建房标准,尤其在房屋的附属设施上能省则省,这是造成农村部分建房整体标准不高的主因。经济滞后不仅使古村落、古民居等的保护、开发面临多重隐忧,且因民居质量低劣易形成重大安全事故隐患。

  (三)落后思想观念的制约

  主要表现在:一是安于现状的思想。受知识和传统的局限,一些年龄较大的村民对建设“新民居、美丽村寨”认知不足,对搬入新区、住上新房的疑虑重、积极性低。二是封建迷信思想影响。一些农民建房先看风水,选址、规划都由风水先生决定,这与乡村的整体规划相抵触,造成建房的无序与混乱。三是传统的宅基地私有观念浓厚。许多农民认为,“宅基地是私有,不占白不占”,因此“钻头觅缝建新房,千方百计留旧房,几个儿子占几处,祖宗宅基永流传”,这是导致“一户多宅”、“空宅空院”和“空心村”的原因之一,从而阻碍了村庄“拆旧建新”整体规划的实施。

  (四)缺乏科学的布局规划

  由于缺乏科学的布局规划,再加上村镇经济发展、村民生活方式变化及部分村民建房的“风水”观,导致私搭乱建及各种与民族地域建筑风格格格不入的建筑出现在村落中。在许多名村古镇中,不时可见街巷、合院、老宅、祠堂等古代“躯壳”与现代使用功能“拧巴”在一起,显得极不协调,破坏了村落原本优美、古朴的传统结构和历史人文风貌。

  (五)管理工作缺乏长远考虑

  一些地方政府把对古村镇的服务管理等同于收费。如大理,5年前就提出征收古城维护费,遭到民众与商户反对。2016年5月,再次把收费对象定为商户,但调查表明收效甚微。此外,管理方式单一乏效。如迪庆独克宗城,当地政府起初出于抗震目的,发补贴让居民把藏式民居的柱子、椽子用蚂蟥钉钉死,以致发生重大火灾时无法“砍柱子,掀椽子,保房子”,现在还得恢复重建。当地群众形容为“钉死椽子,毁了房子,烧了票子”。

  (六)部分名村古镇过度商业化

  现今,大部分村镇仍存在保护与开发失衡,以牺牲文化遗产换取经济发展等问题,此现象在云南的名村古镇较为突出,有些古城镇存在急功近利的旅游、商业开发,过度商业化并造成隐忧,这种情况至今仍部分存在。

  二、创建云南特色美丽村镇的对策建议

  (一)以特色民居彰显云南美丽村镇魅力

  1.发掘、领悟民族村镇文化内涵,提高驾驭、保护和改造村镇的能力。从文化研究和资金帮扶上,整合社会各界资源,支持民族建筑文化的研究、保护、传承和开发。

  2.建立财政保障、投资咨询、技术服务和文化传承等多方联动机制,形成助推特色村镇保护、开发的强大合力,走“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民主决策”模式,以收实效。

  3.加强特色民居技术研讨,凸出特色,提升民居保护、开发水平。首先,明确保护整治原则。坚持原真性、整体性、新老建筑相协调、保护与开发相结合、物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并重的原则。其次,加强改造新技术运用。从一村、一寨、一户着手,从改造设计、材质选择、低碳节能、安全舒适、施工技法等方面着力,促使建筑营造技法推陈出新,提高民居改造的特色性、合理性、科学性。再次,强化实施队伍建设。对管理部门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指导民居保护整治具体实施;培养一批高水平的地方施工队伍和技术专家。

  4.强化民居、村镇营销,创建并打造云南魅力村镇的驰名品牌。江苏乌镇的例子可供借鉴。2013年乌镇当年接待游客超过600万,列全国单景区游客人数、旅游收入、净利润和税收第一。乌镇党委书记说:“为什么美国可以在中国上海建迪斯尼,中国就不能在美国纽约建乌镇呢?”乌镇正与美方洽谈建设美国乌镇,让美国民众感受中国民居建筑文化的魅力。

  (二)全方位、多举措创建云南特色美丽村镇

  1.实施村镇“四化”,全面落实相关举措。首先,“规划的科学化”。把特色村镇的文化优势、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整村推进特色民居建设。其次,“特色的地域化”。凸显5个特色:一为本土化的生态园林。因地制宜形成“人在风景中、风景在人中”的美丽居住环境。二为兼收并蓄的文化传统。形成“建筑色调鲜明化、建筑外立面文化化、语言文字规范化、建筑构件标准化、居住功能现代化”。三为多姿多彩的生活习俗。有条件的村镇要建立民族文化传承基地或民族文化传习所等。四为标识鲜明的民族特质。五为立体多样的地域特点。再次,民居“设计的多样化”。设计样式要适应民族群众生产、生活、节能环保、经济节约的需要。最后,“实施的长期化”。在科学民主决策的基础上,由各级人大形成决议,用地方立法的方式,使各级政府不因领导变动而影响美丽村镇的建设。

  2.“乡村示范,城乡并举、城乡互哺”,建立多方投资、受益机制以破解村镇经济滞后难题。首先,着力抓好“特色示范村庄”,推进城镇、周边社区的特色民居建设。在公共设施建设、房地产项目开发、社区居民小区建设中,突出建筑的民族、地域文化特色。其次,加强对特色民居建设区域的水、电、路、网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统筹好“产城”、“产村”的融合发展。再次,根据“谁开发、谁受益,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建立政府、村镇、公司、村民等多方投资、受益机制。

  3.从文化产业扶起,“大配套、小干预,抓大放小”。“无文化不旅游”。古村镇应依托原生态文化和“土著”生活,发展旅游和其他支撑产业。为此,要实现特色建筑的标准配套、特色建筑材料的监管配套、民族民间建筑工匠(民族民间工艺大师)的人才配套;筛选有文化底蕴、技术力量、生产规模的企业,帮助其引进具有民族文化底蕴的建筑设计人才、特色施工工艺技术。此外,扶持发展特色建筑骨干企业,使其具备从传统民族民间建筑中挖掘、提炼、运用民族元素、地域特色建筑文化的能力。

  4.从引导做起,“点面结合”实施示范工程。坚持政府引导,县为主体,做好“点、面”特色民居建设的规划选址布局。通过“资金支持、群众自愿、社会参与、示范带动”等,促进群众参与“面”上特色民居建设。发挥县、乡(镇)、村和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在云南新型城镇化中,完成“点”的建设工作——“千村(社区)”示范工程,真正把云南特色美丽村镇建设打造成“幸福工程、惠民工程、民生工程”。

  5.从融资上突破,“群众主、政府补、上级扶、银行入、社会促”五措并举。适度加大政府扶持专项资金的整合、引导及示范力度,各级财政每年适当安排“以奖代补”资金,把特色民居建设与整乡整村推进、村庄环境整治、移民搬迁、新农村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等项目紧密结合,贯彻“投入增加、渠道不变,统筹使用、各计其功,各司其职、形成合力”的原则。还要通过特色产业培育、挂钩扶贫、公益慈善等途径,发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并推动云南特色美丽村镇建设。

  6.加强农村文化生态立法及学校教育和村民教化。进一步健全云南农村文化生态立法,对农业耕地、自然水系、历史名镇名村、古村落、古民居等强化保护。此外,还要做到“提升认识和素质从村民教化做起”、“传承保护从娃娃抓起”。如在村寨中开展相关的知识讲解、科学普及、政策宣讲等;在小学、中学及大中专中院校开设民族传统文化课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