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正文

关于做好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3-04-07 12:07:00   来源:   

 

 

各社科研究有关单位科研管理部门:

近日,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发布了《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为做好我省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开展申报动员,努力把高质量申报项目推选出来。

2.把握要点,注意变化。各单位要深入学习领会《公告》精神,认真研究《课题指南》,准确把握各项工作要求。今年《公告》较往年有3项变化:一是选题分为综合性选题和各学科选题两个大类。综合性选题为首次设立,各学科选题不再区分方向性条目和具体条目。二是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其中,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时间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系统内显示已结项时间为准,在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结项时间以结项证书落款时间为准,日期均须在202355日之前。三是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预期成果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重复比例不得超过60%

3.限额申报,择优上报。2023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继续实行限额申报,具体分配指标待全国社科工作办下达后,省社科工作办将根据各单位近三年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立项数及结项情况等进行测算分配。各单位要坚持公开透明、客观公正、质量第一的原则,科学有效地推荐上报,不能搞简单平衡照顾。

4.严格审查,做好服务。各单位要对照《公告》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申报资格审查和形式审查工作。项目申报系统将于420日零时开放,5517时关闭。各单位务必在系统关闭前完成线上审核工作,逾期不予受理。《申请书》纸质材料报送事宜另行通知。今年项目申报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科学合理安排时间,确保申报材料、申报数据、审核报送时间等准确无误。

未尽事宜,以后续通知为准。

 

 

                 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

                             202347日      

 

联系人:陈红波,联系电话:0871641624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