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正文

关于做好2023年度云南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招标工作的通知

2023-10-31 11:26:51   来源:   

省委党校(行政学院)科研处,省社会科学院科研处,省属高等院校科研管理部门,省级社科研究机构科研管理部门:

近日,全国社科工作办发布了《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招标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为认真做好我省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投标资格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国家社科基金各项管理规定;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品行端正,学风优良;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厅局级(含)以上领导职务,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每个投标团队首席专家只能为一人。

2. 在研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及其他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负责人,不能作为首席专家参加本次投标。申请其他国家级科研重大项目及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投标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

3. 首席专家只能投标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投标的其他课题。子课题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在本批次招标中只能参与一个投标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投标课题。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重大研究专项项目及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子课题负责人参与本次投标。

4. 11月20日前,已在“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上提交结项材料的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可以申报,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以省社科工作办审核通过报送全国社科工作办时间为准,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后期资助项目、研究专项项目以省社科工作办报送结项鉴定结果至全国社科工作办时间为准。刚获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领军人才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二、投标方式

本次投标采用线上方式进行。“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是唯一网络申报平台。网络申报系统于11月5日至11月20日开放开放,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各单位须在11 月20日前完成线上申报审核工作。有关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400—800—1636,电子信箱:support@e—plugger.com。

三、工作要求

1.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是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中层次最高、资助力度最大、权威性最强的研究项目。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申报工作,认真学习领会《公告》精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细致安排部署,统筹优势科研资源,全力支持专家申报,确保把本单位最具竞争力的项目选报出来。

2. 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本单位申报工作的组织指导和服务工作,严格审核申报资格、选题设计、项目论证、前期成果、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

3. 投标人要严格按照新修订的《投标书》(2023年10月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在确保各项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同时,要注重体现全国领先的学术水平。课题设计论证字数不得超过5万字,不得以大量图片堆砌介绍来代替文字表述。

4. 投标人提交的3篇代表性研究成果,论文形式的,投标人必须是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专著形式的,投标人必须是主编或主要参与人。不得提交子课题负责人或研究团队成员的成果。代表性研究成果和《投标书》一同在申报系统内上传PDF版本,作为评审立项的重要参考。

5. 上传至申报系统的《投标书》(PDF版)签字盖章部分须齐全,且要填写明确意见。特别要注意的是,子课题负责人须在《投标书》上签字(不得代签),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6. 部分选题中有分专题、分领域、分时期的,投标人可根据研究方向自行拟定题目,但招标选题序号须按原序号准确填写。

 

联系人:陈红波

电  话:0871—64162495

地  址:昆明市西山区环城西路609号云南省新闻出版大楼711办公室

 

    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