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做好云南省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3-06-02 17:32:49   来源:   

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省社科院科研处,各高等院校科研(科技、社科)处,省级有关单位科研管理部门:

全国社科工作办近日发布了《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申报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为认真做好我省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1.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每年立项数仅次于年度项目,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该项目申报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开展宣传动员,认真细致安排部署,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专家学者申报项目。

2.各单位和申报人要认真学习领会《公告》精神,认真研究填写要求,准确把握立项导向。各单位须对申报人、申报项目从政治方向、价值取向、研究导向、科研诚信等方面,从严从实审核把关。

3.各单位要坚持公开透明、客观公正、质量第一的原则,通过邀请专家评审、召开学术委员会会议、公示等方式,按程序,对申报项目统一进行初筛。初筛工作以提高申报质量为目标,既保护申报人的科研积极性,又适当控制申报规模。初筛不合格者,一律不得上报。

4.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做好申报材料审查工作,确保申报材料排版打印统一规范、数据填写精准无误。省社科工作办将适时对本次申报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并视情况调减出现违规申报情况的责任单位的后续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申报指标。

二、申报材料

1.申报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1)申请书一式7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2)申报成果6套(如申报书稿超过60万字,需另外报送6份成果概要,含2万字左右的成果内容介绍,以及全书目录和参考文献),书稿和成果概要分别用A4纸双面印制、封面白色铜版纸胶装成册;(3)“中国知网”查重报告“数据页”1份,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4)论文或研究报告原文,并附修改说明1份(本材料仅限以博士论文和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请的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5)往年申报过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附详细的修改说明。

2.申报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1)申请书一式7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2)申报成果6套(如申报书稿超过60万字,需另外报送6份成果概要,含2万字左右的成果内容介绍,以及全书目录和参考文献),书稿和成果概要分别用A4纸双面印制、封面白色铜版纸胶装成册;(3)“中国知网”查重报告“数据页”1份,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4)论文等级证明、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书复印件和答辩决议书复印件各1份,附《申请书》后一并装订。

上述纸质材料均须提供电子版,由各单位统一刻盘。《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只需提供电子版,不需要提供纸质材料。每位申报人的申报材料需单独放在一个文件夹内,该文件夹以“单位+姓名”格式命名;文件夹内各电子版材料按本条款“1、2”中纸质材料顺序排序,使用“序号.+原文件名+单位+姓名”格式命名。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查重报告纸质版和电子版的区别,纸质版仅需提供“数据页”,电子版需提供全文查重报告。

三、填写规范

各单位和申报人要认真研究《申请书》的“填写说明”和“填写注意事项”,按要求规范、完整地填写。

1.申报跨学科项目按“尽量靠近”原则,选择为主学科归类,填写代码表中的一级学科名称。

2.《申请书》第四部分、第五部分按要求使用计算机填写相关内容(纸质版材料须签章);第六部分“省区市社科规划(工作)办、在京委托管理机构或单列学科规划办意见”栏填入“申请书填写内容属实;同意责任单位审核意见;同意报送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

3.《申请书》“数据表”中粗框内一律填写代码,细框内填写中文或数字。若粗框后有细框,则表示该栏需要同时填写代码和名称,即须在粗框内填代码,在其后的细框内填相应的中文名称。

4.《申请书》中栏目无内容的,请填写“无”。有“工作单位或委托管理单位”选项的,若两者不统一,以管理单位为准。

5.《申请书》中“工作单位(或委托管理单位)”按单位和部门公章填写全称。如“北京师范大学哲学系”不能填成“北京师大哲学系”或“北师大哲学系”,“中国社会科学院数量与技术经济研究所”不能填成“中国社科院数技经所”,“中共北京市委党校”不能填成“北京市委党校”等。

6.申报成果字数和最终成果字数,以字数为统计单位而非字符数。

四、报送方式

1.各单位须在2023年7月1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省社科工作办,不接受个人以及无科研管理部门单位的报送。

2.原则上不受理邮寄申报,部分单位确有特殊原因无法派专人报送材料的,须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向省社科工作办提出书面申请;邮寄仅接收中国邮政,且须计算好路程时间,以免耽误申报。

五、其他事项

1.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项目6月30日前已通过结项鉴定,并报全国社科工作办审批的项目负责人可以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结项证书落款日期在2023年6月30日前的项目负责人可以申请。

2.省社科工作办将按照全国社科工作办和省委宣传部工作要求,对上报项目再次进行综合审核,择优上报;形式审查不合格、质量不高的申报材料将不予上报。

联系人:陈红波

电 话:0871-64162495

地 址:昆明市西山区环城西路609号云南省新闻出版大楼711办公室

 

附件:1.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重点项目、一般项目)

2.国家社科基金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申请书

3.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

4.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成果修改说明

5.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

6.全国社科工作办暂定推荐申报出版机构名单

 

                                   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