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征集2023年度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选题的通知

2023-08-02 17:29:00   来源:   

各州(市)委宣传部,省级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着力服务省委、省政府工作大局,深入开展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现面向全省征集2023年度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选题,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方向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党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围绕谱写好中国式现代化的云南篇章重大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围绕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的基础性、关键性、前沿性问题等开展研究,着眼推出高水平研究成果,推荐提出高质量研究选题。

二、征集范围

面向各级党政研究部门,各级各类社科研究机构及广大专家学者、理论工作者开放式征集选题。

三、选题要求

1.选题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基础研究选题要突出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学术价值;应用研究选题要突出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2.选题要立足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伟大实践,紧密结合云南实际,力求通过项目立项研究,提出具有自主性、独创性的理论观点、学术观点和对策建议。选题推荐要考虑学科的覆盖性,统筹兼顾我省优势学科、弱势学科和基础学科、冷门“绝学”、交叉学科、新兴学科等。通过立项课题研究,培育社科人才、创新团队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切实发挥省社科规划项目的示范引导作用。

3.选题分为方向性条目和具体条目两类,以方向性条目为主。选题条目要具体化,核心概念要准确,研究目标要清晰,文字表述要科学、严谨、规范、简洁,一般不加副标题(可参阅历年省社科规划选题指南)。无明确研究对象和问题指向的选题不予推荐。

4.选题推荐不限数量。除需持续深入跟踪研究的方向性选题外,应避免与已立项的省社科规划各类研究项目和其他省级以上研究项目的选题重复,凡以前推荐过的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选题此次一律不再推荐。

5.推荐选题要注明学科类别(教育学、艺术学单列学科纳入本次推荐范围),按“学科靠近原则”填写“一级学科”,艺术学选题须同时填写1个二级学科。重点推荐选题在选题推荐汇总表“备注”栏用﹡号标注,并对选题的研究意义、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等,进行简要文字说明(可另附)。

四、选题遴选和采用

省社科工作办将组织相关专家对各地各部门推荐的选题进行论证,遴选高质量选题列入课题指南。凡被采用的选题,选题推荐人在同等条件下申报项目可获得优先立项。各地各部门推荐选题的采用情况与2023年度省级项目申报指标数挂钩。

五、工作要求

1.各州(市)委宣传部负责州(市)(含县、市、区)选题征集工作的组织实施,州(市)推荐的选题统一由州(市)委宣传部审核、汇总和上报。省委党校(行政学院)、省社科院、省属高校和省级社科研究机构负责本单位的选题征集、审核把关和汇总上报。省委宣传部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

2.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选题征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业务指导,在广泛征集、重点征集和定向征集的基础上择优推荐选题,要组织专家对收集的选题进行充分论证和凝炼,确保选题的科学性、价值性和规范性。

3.2023年8月24日前,各州(市)委宣传部、省级有关单位将《2023年度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选题推荐汇总表》PDF扫描版(须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可编辑电子文档,以及重点推荐选题的说明材料等,统一发送至省社科工作办邮箱:ynskghb@sina.com。州(市)委宣传部可通过云宣网OA系统直接发送至省委宣传部省社科工作办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2023年度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选题推荐汇总表

          2.2023年度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学科分类表

 

电 话:0871-64168814

地 址:昆明市环城西路609号省新闻出版大楼712室

邮 编:650034

 

              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

                  2023年8月1日